百粤姻盟常主约释义


【百粤】百越”。典

【姻】1. 男女嫁娶:婚~。~缘。  2. 由婚姻关系而结成的亲属:~亲。联~。  3. 较间接的亲戚关系:~故。~旧。 典

【盟】1. 旧时指宣誓缔约,现指阶级的联合,国与国的联合:~军。~友。同~国。~约。山~海誓。  2. 指结拜弟兄:~兄。~弟。  3.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单位。  4. 发(誓):~誓。

【常主】1.固定的主人。《书·咸有一德》:“善无常主,协于克一。”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富无经业,则货无常主,能者辐凑,不肖者瓦解。”《后汉书·王符传》:“今田无常主,民无常居,吏食日稟,班禄未定。”2.指固定的君主。《晋书·潘尼传》:“故禪代非一姓,社稷无常主。”3.指固定的主管者。《管子·幼官》:“必设常主,计必先定。”尹知章注:“军之主将,既必有常,军之计谋,亦须先定。”4.指正常的心志。唐孟郊《鵶路溪行呈陆中丞》诗:“视听易常主,心魂互相迷。”5.平庸的君主。《吕氏春秋·制乐》:“乱国之主未尝知乐者,常主

【约】1. 绳子。  2. 拘束,限制:~束。~法。制~。~定俗成。  3. 共同议定的要遵守的条款:立~。条~。契~。  4. 事先说定:~见。~会。  5. 邀请:~请。~集。  6. 节俭:节~。俭~。  7. 简要,简单:由博返~。简~。  8. 大略:~计。~莫。~略。  9. 算术上指用公因数去除分子和分母使分数简化:~分。 | ◎ 用秤称:~~。~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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