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玉且宽和氏罪释义


【辨】1. 分别,分析,明察:~别。~认。~析。~正。~识。明~是非。  2. 古代土地面积单位,九夫为一辨,七辨为一并。

【玉】1. 石头的一种,质细而坚硬,有光泽,略透明,可雕琢成工艺品:~石。~器。~玺(君主的玉印)。抛砖引~。金~良言。~不琢,不成器。  2. 美,尊贵的,敬辞:~泉。~液(美酒)。~言。~姿。~照(敬称别人的照片)。~宇(a.天空;b.瑰丽的宫阙殿宇)。亭亭~立。金科~律。金~其外,败絮其中。  3. 姓。

【且】1. 尚,还,表示进一层:既高~大。尚~。况~。  2. 表示暂时:苟~偷安。姑~。  3. 表示将要、将近:城~拔矣。年~九十。  4. 一面这样,一面那样:~走~说。  5. 表示经久:这双鞋~穿呢!  6. 文言发语词,用在句首,与“夫”相似:~说。  7. 姓。 | 1. 文言助词,用在句末,与“啊”相似。  2. 多的样子。  3. 农历六月的别称。  4. 敬慎的样子:“有萋有~”。  5. 古同“趄”,趑趄。 典

【宽】1. 横的距离大,范围广,与“窄”相对:~广。~阔。~绰。~敞。~度。~旷。~窄。  2. 使松缓:~心。~衣。~解。~慰。  3. 不严厉,不苛求:~待。~宏。~厚。~松。~容。~恕。~仁。~赦。  4. 富裕:~裕。  5. 姓。

【和氏】卞和(又称和氏)得玉璞于楚山中,奉而献之厉王和武王。使玉工辨认之,均曰:“石也。”以诳欺罪,被刖去两足。后又献之楚文王,使玉工理之,果得宝玉。事见《韩非子·和氏》。后以“和氏”指识才之士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塞难》:“夫见玉而指之曰石,非玉之不真也,待和氏而后识焉。”2.指怀才不遇之人。唐刘得仁《送友人下第归省》诗:“莫将和氏泪,滴著老莱衣。”3.借指美玉。汉司马相如《上林赋》:“晁采琬琰,和氏出焉。”汉扬雄《甘泉赋》:“前殿崔巍兮,和氏玲瓏。”参见“和氏璧”。即和氏。《吕氏春秋·异宝》:“以龢氏之璧、道德之

【罪】1. 犯法的行为:犯~。~人。认~。有~。~恶。~名。~魁。~行。~证。~责。~孽(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)。~不容诛。  2. 过失,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:功~。~愆。~尤(“尤”,过失,罪过)。归~于人。  3. 刑罚:判~。畏~。待~。请~。  4. 苦难,痛苦:受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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