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厨遗珍饷释义


【兵厨】籍闻步兵校尉厨贮美酒数百斛,营人善酿,乃求为校尉。见《三国志·魏志·阮籍传》裴注引《魏氏春秋》、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任诞》。后因以“兵厨”代称储存好酒的地方。宋苏辙《戏作家酿》诗之一:“嗣宗尚出仕,兵厨可常到。”宋吕颐浩《与程晋道书》:“自到此,每月酿四五斗,虽气味浓香不逮兵厨,自有野醪真趣。”宋刘克庄《木兰花慢·赵叟生日》词之六:“欲举一杯寿酒,却愁破费兵厨。”金元好问《月观追和邓州相公席上韵》:“緑泛兵厨酒,红依幕府莲。”

【遗】1. 丢失:~失。~落。  2. 漏掉:~忘。~漏。  3. 丢失的东西,漏掉的部分:补~。路不拾~。  4. 余,留:~留。~俗。~闻。~址。~风。~憾。~老(a.经历世变的老人;b.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)。  5. 死人留下的:~骨。~言。~嘱。  6. 不自觉地排泄:~尿。~精。  7.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:~传。  8. 抛弃:~弃。

【珍】1. 珠玉等宝物:~宝。~珠。奇~异宝。席~待聘(“席珍”,坐席上的宝石,喻怀才待用)。  2. 宝贵的,贵重的:~贵。~奇。~稀。~闻。~玩(贵重的供赏玩的东西)。  3. 重视,爱惜:~视。~爱。~重(zhòng)。~存。~藏(cáng)。  4. 精美的食物:~羞(亦作“珍馐”)。八~。 典

【饷】1. 同“飨”。  2. 旧时指军警的薪给(jǐ):关~。粮~。~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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