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法更陈义释义


【秉】1. 拿着,持:~烛。  2. 掌握、主持:~正。~公。  3. 古代容量单位,一秉合十六斛。  4. 姓。
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 3. 仿效:效~。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 6. 道家佛家的所

【更】1. 改变,改换:~正。~生(重新获得生命,喻复兴)。~衣(a.换衣服;b.婉辞,上厕所)。~定(改订)。~迭(轮流更换)。~递。~番。~新(旧的除去,新的建起)。~张(调节琴弦,喻变更或改革)。  2. 经历:少(shào )不~事(年龄小,没有经历过多少事情)。  3. 旧时夜间计时单位,一夜分为五更:~时。~阑。~夫。~鼓。~漏(原指计时用的漏壶,后泛指时辰)。 | ◎ 愈加,再:~加。~好。~上一层楼。

【陈义】1.陈说的道理。《庄子·让王》:“屠羊説居处卑贱而陈义甚高,子其为我延之以三旌之位。”2.陈述大义。三国魏嵇康《明胆论》:“延年文生,夙无武称,陈义奋辞,胆气凌云。”戴明扬校注:“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‘﹝昌邑王﹞即位,行淫乱,光忧懣,遂召会议未央宫,羣臣皆惊愕失色。田延年前离席按剑曰:今羣下鼎沸,社稷将倾,如今汉家絶祀,将军虽死,何面目见先帝於地下乎?’”3.所表现出的凛然大义。宋周密《癸辛杂识前集·荐扬诚斋》:“昌黎留孔戣,事虽不行,陈义甚高,诚斋有焉。”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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