俾予成百揆释义


【俾】◎ 使:~便考查。~众周知。

【予】◎ 同“余”,我:~智自雄(自夸聪明,妄自夸大)。~取~求(原指从我这里取,从我这里求;后指任意索取)。 | ◎ 给与:~以。赐~。赋~。给~。生杀~夺(亦作“生杀与夺”)。

【成】1. 做好,做完:~功。完~。~就。~事。~交。~立。~婚。~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~人之美。玉~其事。  2.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~形。~性。~人。自学~才。蔚然~风。  3. 变为:长~。变~。  4. 可以,能行:~,就这么办。  5. 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~。  6. 够,达到一定数量:~年累(lěi )月。  7. 已定的,定形的:~规。~俗。~见。~例。~竹在胸。  8. 十分之一:增产三~。  9.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~宋乱”。  10. 姓。

【百揆】国政之官。《书·舜典》:“纳于百揆,百揆时叙。”蔡沉集传:“百揆者,揆度庶政之官,惟唐虞有之,犹周之冢宰也。”《旧唐书·代宗纪》:“唐虞之际,内有百揆,庶政惟和。”宋王安石《夔说》:“将有治于天下,则可以无相乎,故命禹以宅百揆也。”明张居正《赠毕石庵宰朝邑叙》:“昔者帝舜起匹夫,摄百揆。及为天子,闢四门,明四目,达四聪,好问,好察邇言。”2.指各种政务。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:“百揆允当,庶绩咸熙。”《旧唐书·卢杞传》:“吉州长史卢杞,外矫俭简,内藏奸邪,三年擅权,百揆失序,恶直丑正,乱国殄人。”《资治通鉴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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