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睹河阳一县花释义
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睹】◎ 看见:目~。先~为快。耳闻目~。熟视无~。有目共~。~物思人。 网

【河阳一县花】晋潘岳任河阳(今河南省孟县西)县令,于一县遍种桃李,传为美谈。北周庾信《枯树赋》:“若非金谷满园树,即是河阳一县花。”《白氏六帖·县令》:“潘岳为河阳令,树桃李花,人号曰‘河阳一县花。’”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续录六》:“乾隆庚寅,有翰林偶遇乩仙,因问宦途。乩判一诗曰:春风一笑手扶笻,桃李花开泼眼浓……茫不省为何语。俄御试翰林,以编修改知县。众谓次句隐用河阳一县花事,可云有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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