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将佛法为人说释义
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将】1. 快要:~要。~至。~来。即~。  2. 带领,扶助:~雏。扶~。~军。  3. 拿,持:~心比心。  4. 把:~门关好。  5. 下象棋时攻击对方的“将”或“帅”。  6. 用言语刺激:你别~他的火儿了。  7. 保养:~养。~息。  8. 兽类生子:~驹。~小猪。  9. 顺从:~就(迁就,凑合)。~计就计。  10. 又,且:~信~疑。  11. 助词,用在动词和“出来”、“起来”、“上去”等中间:走~出来。  12. 刚,刚刚:~~。~才。  13. 姓。 | 1. 军衔的一级,在校以上,泛

【佛】1. 梵语“佛陀”,是对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简称,亦是佛教徒对修行圆满的人的称呼:~爷。~像。借花献~。  2. 指“佛教”(世界主要宗教之一):~家。~寺。~老。~经。~龛。~事(佛教徒诵经、祈祷及供奉佛像等活动)。 | 1. 〔仿~〕见“仿”。  2. 古同“拂”,违背,违反。 | ◎ 古同“弼”,辅弼。 | ◎ 古同“勃”,兴起。
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 3. 仿效:效~。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 6. 道家佛家的所

【为人】éirén(1)[behave;conductoneself]∶做人和跟人交往的态度他为人正直为人正派为人不忍。——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公子为人。——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其为人也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为人迂讷。——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(2)[beadecentperson]∶与人友好地交往他素日很为人(3)[facialfea

【说】1. 用话来表达意思:~话。~明。演~。解~。  2. 介绍:~合(a.从中介绍;b.商议;c.说和。“合”均读轻声)。~媒。  3. 言论,主张:学~。著书立~。  4. 责备:数~。  5. 文体的一种,如韩愈的《师说》。 | ◎ 用话劝说别人,使他听从自己的意见:游~。 | ◎ 古同“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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