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取不至兮居无与争释义


【捕】◎ 捉,逮:~捉。~获。~杀。巡~。缉~。~风捉影。

【取】1. 拿: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  2. 选择: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  3. 采用: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  4. 得到,招致: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  5. 消去:~消。~缔。

【不至】不到。《礼记·坊记》:“以此坊民,妇犹有不至者。”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方正》:“君与家君期日中。日中不至,则是无信。”2.不必。汉桓宽《盐铁论·忧边》:“夫治乱之端,在於本末而已,不至劳其心而道可得也。”《汉书·儒林传·申公》:“为治者不至多言,顾力行如何耳。”3.不至于,表示不会出现某种结果。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九:“凤生终是留心,不至大醉。”茅盾《子夜》五:“兄弟本来以为周仲伟和陈君宜两位是买办出身,手面总不至十分小,所以存心拉拢。”典
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
【居】1. 住:~住。~民。同~。隐~。~处(chǔ)(a.住所;b.指生活处境)。  2. 居住的地方:新~。故~。迁~。蜗~(喻窄小的住所)。  3. 当,占,处于:~首。~中。~高临下。二者必~其一。  4. 安着,怀着:~心(怀着某种念头,有贬义)。  5. 积蓄,储存:奇货可~(a.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,等待时机高价出售;b.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)。  6. 停留:~守。  7. 平时:平~。  8. 姓。

【无与】予。《孟子·离娄下》:“可以取,可以无取,取伤亷;可以与,可以无与,与伤惠。”《法苑珠林》卷六:“无取无与,无我所心;脱欲所须,便可提去。”2.犹不跟,不同。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小翠》:“﹝王太常﹞生子元丰,絶痴,十六岁不能知牝牡,因而乡党无与为婚。”不参预;不相干。《左传·襄公十四年》:“詰朝之事,尔无与焉,与,将执女。”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汤念独丞相以四时行园,当谢;汤无与也,不谢。”颜师古注:“与读曰豫。无豫,谓不干其事也。”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省事》:“此言为善则预,为恶则去……凡损於物,皆无与

【争】1. 力求获得,互不相让:~夺。竞~。~长论短。  2. 力求实现:~取。~气。~胜。  3. 方言,差,欠:总数还~多少?  4. 怎么,如何(多见于诗、词、曲):~不。~知。~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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