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以利欲熏释义


【不以】1.不为,不因。《礼记·表记》:“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禄,不以大言受小禄。”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:“大夫何罪,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。”2.不用;不靠。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离娄之明,公输子之巧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”宋曾巩《上欧蔡书》:“故其言无不信听,卒能成贞观太平,刑置不以,居成康上。”洪深《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》下篇:“合作完成演出,而不以自身取胜,不独立吸引注意。”3.无论;不管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潞王清泰二年》:“或事应严密,不以其日;或异日听於閤门奏牓子,当尽屏侍臣,於便殿相待。”《元史·刑法志一》

【利欲】对私利的欲望。汉蔡邕《故太尉乔公庙碑》:“雅性谦克,不吝於利欲。”晋葛洪《抱朴子·审举》:“不为利欲动,不为属託屈。”宋陆游《秋思》诗:“利欲驱人万火牛,江湖浪跡一沙鸥。”萧乾《一本褪色的相册》八:“迎接我的,是一张中年商人的脸,削长,尖瘦,布满了利欲的皱纹。”

【熏】1. 气味或烟气接触物品,引申为长期接触的人或事物对品行、习惯的影响:~染。~陶。~制。利欲~心。  2. 火烟上出:~蒸。  3. 气味刺激人:臭气~人。  4. 暖和:~风。 | ◎ (煤气)使人窒息中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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