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与俗眼同释义
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俗】1. 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、礼节、习惯等:~尚。风~。习~。约定~成(指某种事物是由群众通过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)。  2. 大众化的,最通行的,习见的:~名。~语。~曲。雅~共赏。  3. 趣味不高的,令人讨厌的:~气。~物。鄙~。粗~。庸~。  4. 凡世间,相对于仙佛僧道:~人。世~。僧~。凡夫~子。

【眼同】会同;跟同。《元典章·户部七·押运》:“今后应合起运赴部诸物,当该提调正官与所委押运官眼同点检足备。”《古今小说·沉小官一鸟害七命》:“沉昱眼同公人,逕到南山黄家,捉了兄弟两个。”清林则徐《筹议严禁鸦片章程札》:“其缴到之烟土烟膏,眼同在城文武,加用桐油,立时烧化,投灰江河。”陈少白《兴中会革命史要》九:“买来的铅字,并不照单采办,缺点甚多,非得亲回日本眼同采办不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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