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公弃七军释义


【曹】1. 等,辈:尔~(你们)。吾~。  2.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~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  3. 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  4. 姓。
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 9.

【弃】◎ 舍去,扔掉:抛~。遗~。~权。~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~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~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~置不顾。~瑕录用。 典

【七军】唐代军队出征时,中军一军,左、右虞候各一军,左、右厢各二军,共七军。《通典·兵一》:“大唐卫公李靖《兵法》曰:‘诸大将出征且约授兵二万人,即分为七军。如或少,临时更定。’”2.泛指七支军队。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四回:“遂加于禁为征南将军,加庞德为征西都先锋,大起七军,前往樊城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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