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曾】1.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:~祖父。~孙。 2. 古同“增”,增加。 3. 竟,简直,还(hái ):“以君之力~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山、王屋何?” 4. 姓。 | 1. 尝,表示从前经历过:~经。未~。何~。~几何时。 2. 古同“层”,重(chǒng )。 典
【阪】1. 同“坂”。 2. 崎岖硗薄的地方:~田。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弃捐】;废置。《战国策·秦策五》:“子曰:‘少弃捐在外,尝无师傅所教学,不习於诵。’”《淮南子·览冥训》:“弃捐五帝之恩刑,推厥三王之法籍。”唐胡适《行路难》诗之一:“黄金如斗不敢惜,片言如山莫弃捐。”章炳麟《驳康有为论革命书》:“所谓圣明之主者,亦非远于人情者也,果能敝屣其黄屋,而弃捐所有以利汉人邪?”2.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。汉刘向《<战国策>序》:“当此之时……重约结誓,以守其国,故孟子、孙卿儒术之士,弃捐於世;而游説权谋之徒,见贵於俗。”唐张籍《离妇》诗:“十载来夫家,闺门无瑕疵……念君终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