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为伐樱赋释义


【曾】1.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:~祖父。~孙。  2. 古同“增”,增加。  3. 竟,简直,还(hái ):“以君之力~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山、王屋何?”  4. 姓。 | 1. 尝,表示从前经历过:~经。未~。何~。~几何时。  2. 古同“层”,重(chǒng )。 典
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 3. 变成:成~。 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 6. 被:~天下笑。 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 4. 帮助,卫护。

【伐】1. 砍:~树。砍~。  2. 征讨:讨~。~罪(征讨有罪的人)。口诛笔~。  3. 自夸:~善(夸自己的好处)。~智。不矜不~。

【樱】1. 〔~花〕a.落叶乔木,开白色或粉红色花,结核果,紫赤色,核小,味甘,木材坚硬致密,可做器具;b.这种植物的花。均简称“樱”,如“大山~”。  2. 〔~桃〕a。落叶小乔木,开粉红或白色小花,果实成熟时红色,可食;b.这种植物的果实。均简称“樱”,如“~唇”(喻美女的口像樱桃那样,娇小而红)。  3. (櫻)

【赋】1. 旧指田地税:田~。~税。  2. 中国古典文学的一种文体。  3. 念诗或作诗:登高~诗。  4. 给予,亦特指生成的资质:~予。~有。天~。禀~。  5. 古同“敷”,铺陈,分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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