策杖曾簪獬豸冠释义


【策杖】拄杖。也称杖策。三国魏曹植《苦思行》:“策杖从我游,教我要忘言。”唐杜甫《戏题寄上汉中王》诗之二:“策杖时能出,王门异昔游。”仇兆鳌注:“慈水姜氏曰:杖策者,策杖而行……则古人於杖,虽少年皆用之矣。”唐白居易《残春晚起伴客笑谈》诗:“策杖强行过里巷,引盃闲酌伴亲宾。”宋邵伯温《闻见前录》卷十一:“公(司马光)不喜肩舆,山中亦乘马,路险,策杖以行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八:“﹝冯京﹞思欲静坐养神,乃策杖徐步入后园中。”清顾炎武《与胡处士庭访北齐碑》诗:“策杖向郊坰,幽人在巖户。”

【曾】1.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:~祖父。~孙。  2. 古同“增”,增加。  3. 竟,简直,还(hái ):“以君之力~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山、王屋何?”  4. 姓。 | 1. 尝,表示从前经历过:~经。未~。何~。~几何时。  2. 古同“层”,重(chǒng )。 典

【簪】1. 用来绾住头发的一种首饰,古代亦用以把帽子别在头发上:~子。金~。玉~。~缨(做官者显贵之称)。~绅。  2. 插,戴:~戴。~菊。~笔(古人朝见,插笔于冠,以备记事)。~笏(古代笏以记事,簪笔以备写,臣僚奏事执笏簪笔。故亦称做官)。

【獬豸冠】1.古代御史等执法官吏戴的帽子。汉蔡邕《独断》:“法冠,楚冠也……秦制执法服之。今御史廷尉监平服之,谓之獬豸冠。”《后汉书·舆服志下》:“法冠,一曰柱后。高五寸,以纚为展筩,铁柱卷,执法者服之,侍御史、廷尉正监平也。或谓之獬豸冠。獬豸,神羊,能别曲直,楚王尝获之,故以为冠。”明无名氏《霞笺记·中丞训子》:“官居侍御立朝班,铁面丹心獬豸冠。”《人民文学》1981年第4期:“头戴黑色獬豸冠的宫中执法走到嬴政身边,垂身而立。”2.指御史等执法官吏。唐韦縠《杜侍御送贡物戏赠》诗:“越人自贡珊瑚树,汉使何劳獬豸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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