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朝市】。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:“朝市,朝时而市,商贾为主。”1.朝廷和市集。《左传·襄公十九年》:“妇人无刑,虽有刑,不在朝市。”《史记·张仪列传》:“臣闻争名者於朝,争利者于市,今三川、周室,天下之朝市也。”汉荀悦《申鉴·政体》:“故先王之刑也,官师以成之,棘槐以断之,情讯以宽之,朝市以共之,矜哀以恤之。”黄省曾注:“《周礼·掌囚》:‘及刑杀,告刑于王,奉而适朝士,加明梏,以适市而刑杀之。’所谓朝市以共之也。”2.泛指名利之场。晋陶潜《感士不遇赋》:“拥孤襟以毕岁,谢良价於朝市。”宋苏轼《发广州》诗:“朝市日
【俱】1. 全,都:百废~兴。声色~厉。 2. 一起;在一起:~乐部。君与~来。
【东】1. 方向,太阳出升的一边,与“西”相对:~方。~经(本初子午线以东的经度或经线)。~山再起(喻失势之后,重新恢复地位)。付诸~流。 2. 主人(古代主位在东,宾位在西):房~。股~。~道主(泛指请客的主人,亦称“东道”、“作东”)。 3. 姓。
【逝】1. 过去,往:~去。~川(逝去的流水,喻过去了的岁月或事物)。光阴易~。“子在川上曰:~者如斯夫!” 2. 死,多用于对死者的敬意:~世。长~。仙~。 3. 古同“誓”,表决心之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