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市无常居释义


【朝市】。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:“朝市,朝时而市,商贾为主。”1.朝廷和市集。《左传·襄公十九年》:“妇人无刑,虽有刑,不在朝市。”《史记·张仪列传》:“臣闻争名者於朝,争利者于市,今三川、周室,天下之朝市也。”汉荀悦《申鉴·政体》:“故先王之刑也,官师以成之,棘槐以断之,情讯以宽之,朝市以共之,矜哀以恤之。”黄省曾注:“《周礼·掌囚》:‘及刑杀,告刑于王,奉而适朝士,加明梏,以适市而刑杀之。’所谓朝市以共之也。”2.泛指名利之场。晋陶潜《感士不遇赋》:“拥孤襟以毕岁,谢良价於朝市。”宋苏轼《发广州》诗:“朝市日
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
【常居】居留。《史记·天官书》:“中宫天极星,其一明者,太一常居也。”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今远方之卒守塞,一岁而更,不知胡人之能,不如选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备之。”唐玄奘《大唐西域记·那揭罗曷国》:“因请如来常居此窟,诸圣弟子恒受我供。”2.指固定的住所。《后汉书·王符传》:“今田无常主,民无常居,吏食日稟,班禄未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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