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廷有至仁释义


【朝廷】廷cháotíng[imperialcourt;imperialgovernment]君主接受朝见和处理政事的地方,也用作以君主为首的中央统治机构或君主的代称朝廷之臣莫不畏王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》吾恐上负朝廷,下愧吾师也。——清·方苞《左忠毅公逸事》汉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至】1. 到:~此。自始~终。从古~今。~于。以~。甚~。  2. 极、最:~少。~亲。~交(最相好的朋友)。~诚。~高无上。~理名言。 典

【仁】1. 一种道德范畴,指人与人相互友爱、互助、同情等:~义(a.仁爱与正义;b.通情达理,性格温顺,能为别人着想)。~爱。~政。~人志士(仁爱有节操的人)。~义礼智(儒家的伦理思想)。~至义尽。一视同~(同样看待,不分厚薄)。  2. 果核的最内部分或其他硬壳中可以吃的部分:核桃~儿。  3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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