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议不加乞释义


【朝议】1.谓在朝中议政。《史记·魏其武安侯列传》:“孝景时每朝议大事,条侯、魏其侯,诸列侯莫敢与亢礼。”清恽敬《上董蔗林中堂书》:“下之於上也,有奏状之言,有制詔之辞,有朝议之公,有舆论之详,易矣而实难。”2.指朝廷的评议、决议。晋潘岳《关中诗》:“翘翘赵王,请徒三万,朝议惟疑,未逞斯愿。”宋周密《齐东野语·杭学游士聚散》:“淳祐辛亥,郑丞相清之当国,朝议以游士多无检束。”清李清《三垣笔记》上:“朝议以国计不足,暂借民间房租一年,於是怨声沸京城,呼崇禎为重徵。”3.朝议大夫的省称。始置于隋,散官。宋赵彦卫《云麓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加】1. 增多:增~。追~。~倍。~封。  2. 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:~注解。~冕。  3. 把几个数合起来的算法:~法。  4. 施以某种动作:~以。不~考虑。  5. 使程度增高:~工。~强。~剧。  6. 超过:~人一等(形容学问才能超过常人)。  7. 姓。

【乞】1. 向人讨、要、求:~求。~丐。~灵(向神佛求助)。~怜。  2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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