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宠禄】1.谓给予宠幸和富贵。《左传·隐公三年》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於邪。骄、奢、淫、泆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”2.谓荣宠与禄位。三国魏阮籍《咏怀》之六:“膏火自煎熬,多财为患害。布衣可终身,宠禄岂足赖。”《敦煌变文集·伍子胥变文》:“贫贱不相顾盼,富贵何假提擕?不贪宠禄荣华,愿君知儿怀抱。”明李东阳《宜阳引》:“古来宠禄易骄奢,今人尚忆贫时否?”
【岂】◎ 助词,表示反诘(a.哪里,如何,怎么,如“~敢”,“~堪”,“~可”,“~有此理”;b.难道,如“~非”,“~不”,“~有意乎”)。 | 1. 古同“恺”,快乐。 2. 古同“凯”,胜利的。 方言集汇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神】1. 迷信的人称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所崇拜的人死后的精灵:~仙。~怪。~主。~社。~农。~甫。~权。鬼使~差。 2. 不可思议的,特别希奇的:~秘。~奇。~异。~话。~机妙算。 3. 不平凡的,特别高超的:~勇。~医。~通。~圣。~速。 4. 心思,心力,注意力:劳~。凝~。~魂颠倒。 5. 表情:~色。~采。~姿。~志。 6. 精神:~清气爽。 7. 姓。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6. 姓。
【罚】◎ 处分犯罪、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:~款。~球。惩~。~不当罪(处罚过严或过宽,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