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宣严伏合释义


【传宣】宣布。《后汉书·公孙瓒传》:“令妇人习为大言声,使闻数百步,以传宣教令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天禧三年》:“使臣传宣取物,承前止是口传詔令,别无凭由,致因缘盗取钱物。”2.指宣传。康有为《大同书》辛部第三章:“再增乎此,则地太远,人太多,传宣之脑筋渐不敏捷,则合众难。”3.传令宣召。宋范镇《东斋记事》卷一:“正月十四日,上御楼,遣中使传宣从官”。《宣和遗事》后集:“粘罕使人白帝曰:‘此北国皇后弟也,传宣至此,催促陛下议諭事。’”《三侠五义》第十七回:“有劳夫人,传宣官差完了。”4.犹传扬。明邵璨《香囊记·

【严】1. 紧密,没有空隙:~紧。~密。  2. 不放松,认真:~格。~肃。~正(严肃正当)。~明(严肃而公正,如“赏罚~~”)。~饬(a.严格命令;b.谨严)。威~。  3. 郑重,庄重:庄~。尊~。  4. 厉害的:~厉。~苛。  5. 重大:~重。  6. 姓。

【伏合】据《新五代史·李琪传》载,唐朝大明宫中的紫宸殿称閤,是天子于朔望日接见群臣的便殿(一说为前殿,见宋王溥《唐会要·大明宫》)。后因以“伏閤”指朝臣俯伏閤下向天子奏事。《旧唐书·崔仁师传》:“会有伏閤上诉者,仁师不奏,太宗以仁师罔上,遂配龚州。”宋无名氏《儒林公议》卷上:“时孔道辅为御史中丞,范仲淹居諫职,知不可以偏言夺,乃相举牵臺諫合入,伏閤拜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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