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人未烈咸阳火释义


【楚】1. 落叶灌木,鲜叶可入药。枝干坚劲,可以做杖。亦称“牡荆”。  2. 古代的刑杖,或学校扑责学生的小杖:捶~。夏~。~掠(拷打)。~挞(拷打)。  3. 中国春秋时国名:~天(楚地的天空。因楚在南方,亦泛指南方天空)。~声。~歌(楚人之歌)。~狂。~腰(泛称女子的细腰)。~辞。四面~歌。~材晋用(指使用他国人才,或指人才外流)。  4. 指中国湖北省和湖南省,特指湖北省:~剧。  5. 痛苦:苦~。痛~。凄~。酸~。  6. 清晰,鲜明,整洁:清~。衣冠~~。  7. 姓。 网

【人】1.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、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:~类。  2. 别人,他人:“~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。待~热诚。  3. 人的品质、性情、名誉:丢~,文如其~。

【未】1. 不,不曾,没有:~必。~曾(céng )。~来。~尝。~竟(没有完成的)。~及(a.没有来得及;b.没有达到)。  2. 地支的第八位,属羊。  3. 用于记时:~时(下午一点至三点)。  4. 放在句末,表示疑问:“君除吏尽~?吾亦欲除吏”。 典

【烈】1. 火势猛;引申为猛,厉害:~火。~焰。~酒。~马。~性。激~。剧~。  2. 气势盛大:轰轰~~。  3. 刚直,有高贵品格的;为正义而死难的:~女。壮~。先~。~士。  4. 功业:功~。  5. 古同“列”,行列。

【咸阳】桧。《战国策·秦策四》载,齐、韩、魏攻秦,昭王割三城以求和,且曰:“寧亡三城而悔,无危咸阳而悔也。”南宋丞相秦桧割地媚金以求偏安,事类昭王。秦都咸阳而桧姓秦,故时人以“咸阳”称之。宋陆游《跋李庄简公家书》:“﹝李光﹞每言秦氏(秦檜),必曰‘咸阳’。愤切慨慷,形於色辞。”清唐孙华《题吴长卿先生宋相谱册子》诗:“妆点钱唐作汴州,君臣燕喜竟忘讎。咸阳巧为金源计,良将先教死杜邮。”原注:“秦檜当国,人不敢斥言,皆呼为咸阳。”典

【火】1. 燃烧,物质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焰:~力。~烛。~源。~焰。烟~。~中取栗(喻为别人冒险出力,而自己吃亏上当,毫无所获)。  2. 紧急:~速。十万~急。  3. 指枪炮弹药等:~药。~炮。  4. 发怒,怒气:~暴。~性。  5. 中医指发炎、红肿、烦躁等的病因:肝~。毒~攻心。  6. 形容红色的:~红。~腿。  7. 古代军队组织,一火十个人。  8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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