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辞第】辞去所赐的第宅。典出《汉书·霍去病传》:“上为治第,令视之。对曰:‘匈奴不灭,无以家为也。’”后因以“辞第”指为国忘家。唐杜甫《奉和严中丞<西城晚眺>十韵》:“辞第输高义,观图忆古人。”仇兆鳌注:“辞第,言不顾身家。”
【本】1. 草木的根:~草(泛指中药)。无~之木。 2. 事物的根源,与“末”相对:~末(头尾;始终)。根~(根源;彻底;本质上)。 3. 草的茎,树的干:草~植物。 4. 中心的,主要的:~部。~体。 5. 原来:~来。~领。 6. 自己这方面的:~国。~身。~位。~分(fèn )。
【忘身】奋不顾身;置生死于度外。汉贾谊《治安策》:“故化成俗定,则为人臣者,主耳忘身,国耳忘家。”三国蜀诸葛亮《前出师表》:“然侍卫之臣不懈於内,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,盖追先帝之殊遇,欲报之於陛下也。”宋苏轼《赐太师文彦博乞致仕不许批答》:“其所以忘身徇国,捨逸就劳者,岂有求而然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