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赐第】1.赏赐宅第;赏赐的宅第。《晋书·贺循传》:“循羸疾不堪拜謁,乃就加朝服,赐第一区,车马牀帐衣褥等物。”清吴伟业《和王太常西田杂兴韵》之七:“城中赐第书千卷,祠下丰碑柳十围。”2.谓赐及第。宋高承《事物纪原·学校贡举·唱名》:“《宋朝会要》曰:‘雍熙二年三月十五日,太宗御崇政殿试进士,梁顥首以程试上进,帝嘉其敏速,以首科处焉。十六日,帝按名一一呼之,面赐及第。’唱名赐第,盖自是为始。”《辽史·圣宗纪》:“以瀋州节度副使张杰为节度使,其皇城进士张人纪、赵睦等二十二人入朝,试以诗赋,皆赐第。”元黄溍《上京道中
【成】1. 做好,做完:~功。完~。~就。~事。~交。~立。~婚。~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~人之美。玉~其事。 2.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~形。~性。~人。自学~才。蔚然~风。 3. 变为:长~。变~。 4. 可以,能行:~,就这么办。 5. 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~。 6. 够,达到一定数量:~年累(lěi )月。 7. 已定的,定形的:~规。~俗。~见。~例。~竹在胸。 8. 十分之一:增产三~。 9.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~宋乱”。 10. 姓。
【官】1.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~吏。~僚。~邸。~腔。~署。~厅。~爵。 2.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:~办。~费。~方。~府。 3.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:感~。器~。五~。~能。 4. 姓。
【舍】1. 放弃,不要了:~己为人。~近求远。四~五入。 2. 施舍:~粥。~药。 | 1. 居住的房子:宿~。旅~。校~。 2. 居住,休息:~于山麓。 3. 谦辞,多指亲属中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:~弟。~侄。~亲。 4. 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:退避三~(喻对人让步)。 5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