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诏明延百有馀释义


【待诏】1.等待诏命。《文选·扬雄<甘泉赋>序》:“孝成帝时,客有荐雄文似相如者……召雄待詔承明之庭。”张铣注:“待詔,待天子命也。”唐王绩《晚年叙志示翟处士》诗:“明经思待詔,学剑觅封侯。”清惠士奇《送蒋树存之官馀庆》诗:“待詔吾留金马门,修书君上南薰殿。”2.官名。汉代徵士未有正官者,均待诏公车,其特异者待诏金马门,备顾问,后遂以待诏为官名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莽诛灭待詔,而封告者。”唐有翰林待诏,负责四方表疏批答、应和文章等事。后改为翰林供奉。明清翰林院属官有待诏,秩从九品,掌校对章疏文史,为低级事务官。

【明】1. 亮,与“暗”相对:~亮。~媚。~净。~鉴(a.明镜;b.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;c.明察)。~灭。~眸。~艳。~星。~珠暗投(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,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)。  2. 清楚:~白。~显。~晰。~了。~确。~朗。  3. 懂得,了解:~哲保身。不~事理。深~大义。  4. 公开,不隐蔽:~说。~讲。~处。  5. 能够看清事物:~察秋毫。耳聪目~。眼~手快。  6. 睿智:英~。贤~。~君。  7. 视觉,眼力:失~。  8. 神灵,泛指祭神供神之物:~器(殉葬用的器物,

【延】1. 引长:~长(cháng )。~续。蔓~。~年益寿。  2. 展缓,推迟:~迟。~缓。~宕。~误。  3. 引进,请:~聘(聘请)。~纳。~师。~医。  4. 姓。

【百】1. 数名,十个十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佰”代):~步穿杨。~儿八十。~分比。  2. 喻很多:~草。~货。~姓(人民)。~般。~炼成钢。~无聊赖。~废俱兴(xīng )。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待诏明延百有馀的用户点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