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地理】ìlǐ[geography]见“地理学”
【荆州】1.古“九州”之一。在荆山、衡山之间。汉为十三刺史部之一。辖境约相当于今湘鄂二省及豫桂黔粤的一部分;汉末以后辖境渐小。东晋定治江陵(现属湖北),为当时及南朝长江中游重镇。明清置府,后废。《书·禹贡》:“荆及衡阳惟荆州。”参阅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七八、《嘉庆一统志》卷三四四。2.唐韩朝宗曾任荆州长史,为时人所推重,称韩荆州。见唐李白《与韩荆州书》。后因以“荆州”称己所推重之士。明章懋《与张都运吉》书:“愿识荆州,为日久矣!”参见“识荆”。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