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庸衣钵亲分付释义


【登庸】任用。《书·尧典》:“帝曰:畴咨若时登庸。”孔传:“畴,谁。庸,用也。谁能咸熙庶绩,顺是事者,将登用之。”晋应贞《晋武帝华林园集诗》:“登庸以德,明试以功。”唐唐彦谦《留别》诗之三:“登庸趋俊乂,厕用野无遗。”明方孝孺《袁安卧雪图赞》:“登庸三朝,作社稷臣。”2.指登帝位。汉扬雄《剧秦美新》:“臣伏惟陛下以至圣之德,龙兴登庸,钦明尚古,作民父母,为天下主。”《宋书·傅亮传》:“高祖登庸之始,文笔皆是记室参军滕演。”《北史·高隆之传》:“又帝未登庸日,隆之意常侮帝。”清孔尚任《桃花扇·设朝》:“臣伏愿登庸御

【衣钵】钵yībō[legacy;Buddhistmonk’smantleandalmsbowlwhichhehandsdowntohisfavouritedisciple]原指佛教中师父传授给徒弟的袈裟和钵,后泛指传授下来的思想、学问、技能等典

【亲】1.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:~属。~人。~缘。双~(父母)。~眷。  2. 婚姻:~事。  3.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:~戚。~故。~邻。~朋。  4.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:乡~。  5. 本身,自己的:~睹。~聆。~笔。  6. 感情好,关系密切:~密。相~。~睦。~疏。  7.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:~吻。 | ◎ 〔~家〕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(“家”读轻声)。

【分付】分别付与。《汉书·原涉传》:“宾客争问所当得,涉乃侧席而坐,削牘为疏,具记衣被棺木,下至饭含之物,分付诸客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鲜卑传》:“比能众逐彊盛,控弦十餘万骑,每钞略得财物,均平分付。”《敦煌变文集·汉将王陵变》:“皇帝闻奏,龙颜大悦,开库赐彫弓两张,寳箭两百隻,分付与二大臣。”2.交给。唐白居易《题文集柜》诗:“身是邓伯道,世无王仲宣;祇应分付女,留与外孙传。”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故尧王不将天下传与他,却分付与舜王了。”金董解元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六:“贫僧积下几文起坐,尽数分付足下,勿以寡见阻。”

登庸衣钵亲分付的用户点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