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得丧】犹得失。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。《庄子·田子方》:“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!”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天子不言多少,诸侯不言利害,大夫不言得丧,士不言通财货,不贾於道。”宋梅尧臣《村墅闲居》诗:“古来得丧何须问,世上荣枯只等閒。”清刘大櫆《难言三》:“人之有穷通得丧,天也。”参见“得失”。2.偏指失。指丧失名利。宋苏舜钦《答马永书》:“谓予不以得丧累其所守,不为怨愤不懌之词。”参见“得失”。典
【冥心】泯灭俗念,使心境宁静。《魏书·逸士传序》:“冥心物表,介然离俗,望古独适,求友千龄,亦异人矣。”唐修雅《闻诵法华经歌》:“合目冥心子细听,醍醐滴入焦肠里。”宋叶适《谢除华文阁待制提举嵩山崇福宫表》:“迄无显效於盛时,固合冥心於暮齿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一八回:“寳玉自在静室,冥心危坐。”2.潜心苦思;专心致志。《晋书·隐逸传·辛谧》:“是故不婴於祸难者,非为避之,但冥心至趣而与吉会耳。”宋苏舜钦《诏狱中怀蓝田高先生》诗:“仰首羡飞鸟,冥心思故山。”明谢榛《四溟诗话》卷三:“难者虽紧要,且置之度外;易者虽不紧要
【付】1. 交,给:支~。托~。~款。~梓(把稿件交付刊印)。~讫。~出。~与。~之一笑。~诸东流。 2. 量词,指中药(亦作“服”):一~药。
【一】1.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 2. 纯;专:专~。~心~意。 3. 全;满:~生。~地水。 4. 相同:~样。颜色不~。 5. 另外的:蟋蟀~名促织。 6.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~算。试~试。 7. 乃;竞:~至于此。 8. 部分联成整体:统~。整齐划~。 9. 或者:~胜~负。 10. 初次:~见如故。 11.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7”。
【觞】1. 古代酒器:举~称贺。~酌。 2. 欢饮,进酒:~饮。~咏(饮酒赋诗)。 方言集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