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得丧】犹得失。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。《庄子·田子方》:“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!”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天子不言多少,诸侯不言利害,大夫不言得丧,士不言通财货,不贾於道。”宋梅尧臣《村墅闲居》诗:“古来得丧何须问,世上荣枯只等閒。”清刘大櫆《难言三》:“人之有穷通得丧,天也。”参见“得失”。2.偏指失。指丧失名利。宋苏舜钦《答马永书》:“谓予不以得丧累其所守,不为怨愤不懌之词。”参见“得失”。典
【谁】1. 疑问人称代词:你是~?~何(a.哪一个人;b.诘问,呵问)。~们。~人。~个。 2. 任何人,无论什么人:这件事~都不知道。
【论】1.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:~断。~点。~辩。~据。~者。议~。讨~。辩~。 2.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、理论和言论:理~。舆~。专~。社~。 3. 学说,有系统的主张:系统~。 4. 看待:一概而~。 5. 衡量,评定:~罪。~功行赏。 6. 按照:~件。~资排辈。 7. 姓。 | 1. 古同“伦”,条理。 2. 〔~语〕中国古书名,内容主要是记载孔子及其门人的言行。 3. 古同“抡”,挑选。 典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