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刑付托呼所钟释义


【典刑】◎典刑diǎnxíng(1)[normalpunishment]∶常刑(2)[controlpunishment;wieldpenalty]∶掌管刑罚释之典型,国宪以平。——《汉书·叙传下》(3)[bepunishedwithdeath]∶受死刑屈招药死了公公,今日赴法场典刑。——元·关汉卿《窦娥冤》

【呼】1. 喊:~喊。~声。~吁。~天号(háo )地。  2. 唤,叫:~唤。~叫。~应。~朋引类(招引同类的人,共同做坏事)。  3. 往外出气,与“吸”相对:~气。~吸。  4. 象声词:~地跳起来。  5. 姓。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钟】1. 金属制成的响器,中空,敲时发声:警~。编~(古代乐器。把一系列铜制的钟挂在木架上组成,用小木槌击奏。各时代形制大小不一,枚数也不同)。~鼎(古铜器总称,上面铭刻文字)。  2. 计时的器具:~表(钟和表的总称)。座~。~鸣漏尽(晨钟已鸣,夜漏将尽。喻年届迟幕)。  3. 指某个一定的时间,小时:~头(小时,如“开了一个~~的会”)。  4. 杯子。  5. 集中,专一:~情(感情专注)。~爱(特别爱)。~灵毓秀(指美好的自然环境产生优秀的人物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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