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典刑】◎典刑diǎnxíng(1)[normalpunishment]∶常刑(2)[controlpunishment;wieldpenalty]∶掌管刑罚释之典型,国宪以平。——《汉书·叙传下》(3)[bepunishedwithdeath]∶受死刑屈招药死了公公,今日赴法场典刑。——元·关汉卿《窦娥冤》
【无复】1.不再,不会再次。《吕氏春秋·义赏》:“诈伪之道,虽今偷可,后将无復。”陈奇猷校释:“此文意谓诈伪之道,虽今可以苟且得利,后将不可復得利也。”《晋书·王导传》:“桓彝见朝廷微弱……忧惧不乐。往见导,极谈世事,还,谓顗曰:‘向见管夷吾无復忧矣。’”唐韩愈《落叶送陈羽》诗:“落叶不更息,断蓬无復归。”清李渔《闲情偶寄·词曲下·格局》:“圣叹之评《西厢》,可谓晰毛辨髮,穷幽极微,无復有遗议於其间矣。”2.指不再有,没有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对俗》:“不死之事已定,无復奄忽之虑。”南朝梁元帝《金楼子·杂记上》:“少
【蒲】1. 多年生草本植物,生池沼中,高近两米。根茎长在泥里,可食。叶长而尖,可编席、制扇,夏天开黄色花(亦称“香蒲”):~黄(蒲的花粉)。~棒。~草。~绒。~扇。 2. 指“菖蒲”:~节。~月(指农历五月)。 3. 庵,用草盖的圆形屋。 4. 古同“匍”,匍伏。 5. 姓。
【人】1.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、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:~类。 2. 别人,他人:“~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。待~热诚。 3. 人的品质、性情、名誉:丢~,文如其~。
【见】1. 看到:看~。罕~。~微知著。~义勇为。~异思迁。 2. 接触,遇到:怕~风。~习。 3. 看得出,显得出:~效。相形~绌。 4. (文字等)出现在某处,可参考:~上。~下。 5. 会晤:会~。接~。 6. 对事物观察、认识、理解:~解。~地(见解)。~仁~智(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)。 7. 助词,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:~外。~教。~谅(原谅我)。~笑(被讥笑)。 | 1. 古同“现”,出现,显露。 2. 古同“现”,现存。 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