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典刑】◎典刑diǎnxíng(1)[normalpunishment]∶常刑(2)[controlpunishment;wieldpenalty]∶掌管刑罚释之典型,国宪以平。——《汉书·叙传下》(3)[bepunishedwithdeath]∶受死刑屈招药死了公公,今日赴法场典刑。——元·关汉卿《窦娥冤》
【诸】1. 众,许多:~位。~君。~侯。 2. “之于”或“之乎”的合音:投~渤海之尾。 3. 犹“之”:“能事~乎?”。 4. 犹“于”:“宋人事资章甫适~越”。 5. 语助,无实在意义:“日居月~,照临下土”。 6. 姓。
【老】1. 年纪大,时间长,有经验,陈旧的:~当益壮。~朋友。~练。~化。少年~成。~马识途。 2. 对年纪大的人的尊称:吴~。~人家。~大爷。 3. 极,很:~早。~羞成怒。 4. 老年人:敬~院。扶~携幼。~有所为(wéi )。 5. 晚年:~年。~境。 6. 敬老,养老:“~吾老,以及人之老。” 7. 总是,经常:~是生病。 8. 原来的:~地方。 9. 与“嫩”相对:黄瓜长~了。 10. 词头,用于表排行,用于表相互尊称,或加在某些动植物名前构成多音节词:~大。~鹰。~倭瓜。 11.
【尽】1. 完毕:用~。说不~。取之不~。 2. 达到极端:~头。山穷水~。~情。自~(自杀)。 3. 全部用出,竭力做到:~心。~力。~瘁。~职。~忠。~责。人~其才。物~其用。 4. 都,全:~然。~是白的。~收眼底。~释前嫌。 | 1. 极,最:~底下。 2.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:~量(liàng )。~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