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异言之喧豗释义


【定】1. 不动的,不变的:~额。~价。~律。~论。~期。~型。~义。~都(dū)。~稿。~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~。规~。鉴~。  2. 使不变动:~案。~罪。决~。确~。  3. 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~。  4. 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~。  5. 确凿,必然的:必~。镇~。  6. 预先约妥:~计。~情。~货。~做。  7. 姓。

【异】1. 不同的:~乎。~说。~常。~己(与自己意见不同或利害相冲突的人)。~端(旧时指不符合正统思想的主张或教义,如“~~邪说”)。~化。~性。~样。大同小~。~曲同工。  2. 分开:离~。~居。  3. 另外的,别的:~日。~地。~国。~乡。~类。  4. 特别的:奇~。~闻。~彩。奇才~能(特殊的才能)。  5. 奇怪:惊~。诧~。怪~。

【言】1. 讲,说:~说。~喻。~道。~欢。~情。~必有中(zhòng )(一说就说到点子上)。  2. 说的话:~论。~辞(亦作“言词”)。语~。~语。~简意赅。  3. 汉语的字:五~诗。七~绝句。洋洋万~。  4. 语助词,无义:~归于好。“~告师氏,~告~归”。  5. 姓。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喧豗】nhuī[bustle]发出轰响,也指轰响声飞湍瀑流争喧豗。——李白《蜀道难》一夜大雪风喧豗。——苏舜钦《城南归值大风雪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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