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慕主人恩释义


【感慕】感念仰慕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陆逊传》:“若亡其妻子者,即给衣粮,厚加慰劳,发遣令还,或有感慕相携而归者。”宋曾巩《陈君式恭轩》诗:“名郎感慕同桑梓,手植依然一亩宽。”《明史·外国传四·琉球》:“中山亦遣寨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、鲁妹二人,先后来肄业,其感慕华风如此。”章炳麟《印度中兴之望》:“独苦歷史残闕,无以作人感慕前民之念。”

【主】1.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~人。物~。失~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~。  2. 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~。~上。  3.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~张。~见。~意。~义。  4.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~。自~。~持。~宰。~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  5. 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~次。~要。~力。~将(jiàng)。  6. 预示:早霞~雨。  7.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~。神~。  8. 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  9. 姓。

【人】1.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、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:~类。  2. 别人,他人:“~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。待~热诚。  3. 人的品质、性情、名誉:丢~,文如其~。

【恩】◎ 好处,深厚的情谊:~爱。~赐。~宠(指帝王对臣下的优遇和宠幸)。~德。~典。~惠。~仇。感~。开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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