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高谈】亦作“高谭”。1.侃侃而谈,大发议论。三国魏刘劭《人物志·接识》:“是故多陈处直,则以为见美,静听不言,则以为虚空,抗为高谈,则为不逊。”北周庾信《预麟趾殿校书和刘仪同》:“高谭变白马,雄辩塞飞狐。”明许承钦《将相谈兵歌题蔡怀真画册》诗:“蟹羹鱼炙行日夕,高谈话昔情逾敦。”茅盾《子夜》三:“可是--平常日子高谈‘男女之大防’的,岂非就是他这班‘社会的栋梁’么?”2.不切实际的议论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官理》:“昔衞灵听圣言而数惊,秦孝闻高谈而睡寐。”3.高明的谈吐;高尚的言谈。南朝梁萧统《讲解将毕赋三十韵诗依
【十二】十分之二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地方二千里,持戟百万,县隔千里之外,齐得十二焉。”裴骃集解引苏林曰:“十二,得十中之二。”2.特指税率或利率十分之二。《周礼·地官·载师》:“凡任地……甸稍县都,皆无过十二。”贾公彦疏:“皆无过十二者……皆无过十而税二。”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商贾求利,东西南北各用智巧,好衣美食,岁有十二之利,而不出租税。”颜师古注:“若有万钱为贾,则获二千之利。”3.形容数量多或程度深。南朝齐王融《望成行》:“金城十二重,云气出表里。”参见“十二分。”典
【部】1. 全体中的一份:~分(“分”读轻声)。外~。腹~。局~。全~。~件。~位(位置)。 2.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:外交~。编辑~。~队(军队)。 3. 具有统属关系:所~五十人。~下。~将。~属。~首。~落(luò)。 4. 安置安排:~署。 5. 量词:一~小说。三~汽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