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所调兮释义


【公所】清史稿·刑法志三》:“天命元年,諭贝勒大臣曰:‘国人有事,当诉於公所,毋得诉於诸臣之家。’”2.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、团体。同业或同乡组织,除称会馆外,亦名公所。如布业公所,四明公所等。3.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、团体。旧时的区、镇、乡、村政府,称区公所、镇公所、乡公所、村公所。杨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一部第五章:“今夜里,我看见你从村公所跑出来的那个神气,我就更不放心,所以住在你对面的殿里。”4.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、团体。旧时亦以称收容处所,如清末扬州收容乞丐的机关,即名“栖流公所”。帮会组织也称“公所”。周立波《

【调】1. 搭配均匀,配合适当:~和。~谐。风~雨顺。饮食失~。  2. 使搭配均匀,使协调:~配。~味。  3. 调停使和解(调解双方关系):~停。~处。  4. 调剂:以临万货,以~盈虚。  5. 调理使康复:~养。~摄。  6. 调教;训练:有膂力,善~鹰隼。  7. 挑逗;戏弄:~笑。~情。~戏。酒后相~。 | 1. 乐曲;乐谱:曲~。采菱~。  2. 乐曲定音的基调或音阶:C大~。五声~式。  3. 语音上的声调:~号。~类。  4. 说话的腔调:南腔北~。  5. 口气;论调:一副教训人的~。两人人
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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