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则视之为末艺释义

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 9.

【则】1. 模范:以身作~。  2. 规程,制度:规~。总~。原~。细~。  3. 效法:~先烈之言行。  4. 表示因果关系,就,便:闻过~喜。  5. 表示转折,却:今~不然。  6. 表示肯定判断,乃,是:此~余之罪也。  7. 用在一、二、三……等数字后,列举原因或理由:一~房子太小,二~参加的人数多。  8. 与“做”相近(中国宋、元、明代小说、戏剧里常用):~甚(做什么)。  9. 量词,指成文的条数:新闻两~。

【视】1. 看:~觉。~力。~野。鄙~。注~。近~。~而不见。熟~无睹。  2. 亲临某事:~事。~察。  3. 看待:藐~。重~。等闲~之。  4. 看望:探~。省(xǐng )~。  5. 比照:“天子之卿受地~侯”。  6. 古同“示”,表明。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 3. 变成:成~。 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 6. 被:~天下笑。 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 4. 帮助,卫护。

【末艺】◎末艺mòyì[smallskill]不足道的技艺;小技篆刻末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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