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有赐还诏释义


【行】1. 行列:字里~间。罗列成~。  2. 兄弟姐妹的次弟;排行:我~二,你~几?  3. 步行的阵列。  4. 量词。用于成行的东西:泪下两~。  5. 某些营业所:银~。花~。商行。  6. 行业:同~。各~各业。  7. 用长的针脚成行地连缀:~棉袄。~几针。 | 1. 走:~走。步~。旅~。~踪。~百里者半九十。~云流水(喻自然不拘泥)。~远自迩。  2. 出外时用的:~装。~箧。~李。  3. 流通,传递:~销。风~一时。  4. 从事:进~。  5. 流动性的,临时性的:~商。~营。  6. 足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赐】1. 给,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:~予。~死。赏~。恩~。  2. 敬辞:请~教。希~函。  3. 赏给的东西,给予的好处:厚~。受~良多。

【还诏】指古代谏官规谏、纠正皇帝诏书中的违误过失。《新唐书·循吏传·卢弘宣》:“駙马都尉韦处仁拜虢州刺史,弘宣谓非所任,还詔不下。”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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