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汾所续吾其再释义


【河汾】1.黄河与汾水的并称。亦指山西省西南部地区。《史记·晋世家》:“唐在河汾之东,方百里,故曰唐叔虞。”唐苏颋《汾上惊秋》诗:“北风吹白云,万里渡河汾。”元周伯琦《过太行山》诗:“战国东西分晋赵,中原南北带河汾。”清钱谦益《山西布政司提学右参议兼按察司佥事文翔凤授朝议大夫》:“以尔有六经七制之学,故命尔以河汾。”2.隋代王通设教河汾之间,受业者达千馀人。见《新唐书·隐逸传·王绩》。后以“河汾”指称王通及其学术流派。明高启《追挽恭孝先生》诗之一:“关洛遗风在,河汾旧业传。”清钱谦益《汲古阁毛氏新刻十七史序》:“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续】1. 连接,接下去:连~。继~。陆~。狗尾~貂(喻不好的东西连接在好的东西的后面,亦喻事物的前后优劣不相称;又常用为自谦之辞,表示不敢与人等列并美的意思)。  2. 在原有的上面再加:~编。~集。把茶~上。  3. 姓。

【吾】1. 我,我的:~身。~国。~辈。 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御”,抵御。

【其】1. 第三人物代词,相当于“他(她)”、“他们(她们)”、“它(它们)”;“他(她)的”、“他们(她们)的”、“它(们)的”:各得~所。莫名~妙。三缄~口。独行~是。自食~果。  2. 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那”、“那个”、“那些”:~他。~余。~次。文如~人。名副~实。言过~实。  3. 那里面的:~中。只知~一,不知~二。  4. 连词,相当于“如果”、“假使”:“~如是,熟能御之?”  5. 助词,表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劝勉:“~如土石何?”  6. 词尾,在副词后:极~快乐。大概~。 | ◎ 〔郦食(

【再】1. 表示又一次,有时专指第二次,有时又指多次:~次。~衰三竭。  2. 表示重复或继续,多指未然:~说。  3. 表示更,更加:~勇敢一点。  4. 表示承接前一个动作:想好了~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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