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阳雁过可传书释义


【衡】1. 秤杆,泛指秤:~器。~镜(借指辨别是非善恶的标准)。~鉴(衡镜)。  2. 称量:~钧(借指执掌国政之权)。  3. 反复思索做出决定,比较评定:权~。~情度理。  4. 平,对等:平~。均~。  5. 指北斗星:~汉(北斗星和银河)。  6. 古同“横”,纵横。 网

【阳雁】亦作“阳鴈”。大雁。语本《书·禹贡》:“彭蠡既猪,阳鸟攸居。”孔传:“随阳之鸟,鸿鴈之属。”唐孟浩然《冬至后过吴张二子檀溪别业》诗:“鸟宿随阳雁,鱼藏缩项鯿。”宋梅尧臣《寄送谢师厚馀姚宰》诗:“君南我赴北,日见阳鴈度。”清姚鼐《九日渡湘水》诗:“凉风送阳鴈,空景弔阴蚪。”

【过】1. 从这儿到那儿,从此时到彼时:~江。~账。~程。~渡。~从(交往)。经~。  2.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:~秤。~磅。~目。  3. 超出:~于。~度(dù)。~甚。~奖(谦辞)。~量(liàng)。~剩。~犹不及。  4.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:~电影。  5.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:把这篇文章再~一~。  6. 次,回,遍:把文件看了好几~儿。  7. 错误:~错。记~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:看~。用~。  2. 用在动词后,与“来”、“去”连用,表示趋向:拿~来。走~去。 | ◎ 姓。

【可传】传后;可以传授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夫礼,为可传也,为可继也,故哭踊有节。”《庄子·大宗师》:“夫道,有情有信,无为无形;可传而不可受,可得而不可见。”2.可以流传。唐韩愈《谢自然诗》:“皆云神仙事,灼灼信可传。”

【书】1. 成本的著作:~籍。~刊。~稿。~香。~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~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  2. 信:~信。~札。~简。~函。  3. 文件:证~。说明~。  4. 写字或写的字:~法。~写。~桌。~案。~画。  5. 写文章:大~特~。罄竹难~。  6. 字体:草~。隶~。楷~。  7. 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  8.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~。听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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