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辉】1. 闪射的光彩:光~。满室生~。~煌。 2. 照耀:~映。~耀。~照。
【相分】谓使互相增进契分,情谊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邴原传》“太祖征吴,原从行,卒”裴松之注引《邴原别传》:“兖豫之士,吾多所识,未有若君者,当以书相分。”清黄生《义府》卷下:“《季汉书·邴原传》:‘当以书相分。’言以书荐之,使相契分也。”佛教语。法相宗所说的学说。与“见分”相对。谓认识和感知的对象。清龚自珍《最录<八识规矩颂>》:“每支各摄证自证分、自证分、相分、见分等。”章炳麟《建立宗教论》:“缘色及空,以为相分。”
【明】1. 亮,与“暗”相对:~亮。~媚。~净。~鉴(a.明镜;b.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;c.明察)。~灭。~眸。~艳。~星。~珠暗投(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,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)。 2. 清楚:~白。~显。~晰。~了。~确。~朗。 3. 懂得,了解:~哲保身。不~事理。深~大义。 4. 公开,不隐蔽:~说。~讲。~处。 5. 能够看清事物:~察秋毫。耳聪目~。眼~手快。 6. 睿智:英~。贤~。~君。 7. 视觉,眼力:失~。 8. 神灵,泛指祭神供神之物:~器(殉葬用的器物,
【十】1.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2. 表示多、久:~室九空。 3. 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成。
【八】◎ 数名,七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捌”代):~面玲珑。~卦(《周易》中的八种基本图形)。 典
【身】1. 人、动物的躯体,物体的主要部分:~躯。人~。~材。~段。船~。树~。 2.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:~世。献~。 3. 亲自,本人:自~。亲~。~教。~体力行。 4. 统指人的地位、品德:出~。~分(fèn )。~败名裂。 5. 孕,娠:~孕。 6. 量词,指整套衣服:做了一~儿新衣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