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餐了官事释义


【加餐】1.慰劝之辞。谓多进饮食,保重身体。《后汉书·桓荣传》:“愿君慎疾加餐,重爱玉体。”唐李颀《送三阴姚丞携妓之任兼寄苏少府》诗:“加餐共爱鱸鱼肥,醒酒仍怜甘蔗熟。”清纳兰性德《送张见阳令江华》诗:“吾怜张仲蔚,临别劝加餐。”郁达夫《奉答长嫂兼呈曼兄》诗之四:“删去相思千万语,当头还是劝加餐。”2.犹进餐。清戴名世《詹烈妇传》:“至三日,烈妇收泪请姑加餐。姑曰:‘汝食,吾方食。’”郭沫若《棠棣之花》第一部:“人的五腑六脏只供那些乌鸦加餐。”
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
【官事】◎官事guānshì[officialbusiness]旧时指公家的事;官府的事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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