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校雠】。1.一人独校为校,二人对校为雠。谓考订书籍,纠正讹误。汉刘向《<管子>序》:“所校讎中《管子》书三百八十九篇。”唐韩愈《送郑十校理序》:“秘书,御府也,天子犹以为外且远,不得朝夕视,始更聚书集贤殿,别置校讎官,曰学士,曰校理。”《宋史·职官志四》:“﹝元祐三年﹞十二月,詔礼部,本省长贰定校讐之课,月终具奏。”清吴翊《洞庭山馆呈司寇东海公》诗之二:“锦堂恩詔许归休,妙选宾僚佐校讐。”章炳麟《国故论衡·明解故上》:“自隋以降,书府失其守,校讎之事,职诸世儒。”2.比试;比较。清和邦额《夜谭随录·潘烂头》:“
【四】1. 数名,三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肆”代):~方。~边。~序(即“四季”)。~体(a.指人的四肢;b.指楷、草、隶、篆四种字体)。~库(古籍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的代称。亦称“四部”)。~君子(中国画中对梅、兰、竹、菊四种花卉题材的总称)。 2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6”。
【库】1. 贮存东西的房屋或地方:仓~。国~。~存。 2. 姓。
【续】1. 连接,接下去:连~。继~。陆~。狗尾~貂(喻不好的东西连接在好的东西的后面,亦喻事物的前后优劣不相称;又常用为自谦之辞,表示不敢与人等列并美的意思)。 2. 在原有的上面再加:~编。~集。把茶~上。 3. 姓。
【登贤】举用有道德有才干的人。《后汉书·左周黄传论》:“急登贤之举,虚降己之礼。”南朝宋鲍照《河清颂》:“野旌伏彦,朝赏登贤。”《南史·蔡兴宗传》:“每至上朝,輒与令録以下陈欲登贤进士之意。”郑观应《<盛世危言>自序》:“惟圣明在上,广开言路,登贤进良,直言无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