伎等卜祝均倡伶释义


【伎】1. 技巧,才能:~痒(人擅长某种技艺,一遇机会,急欲表现,好像皮肤发痒不能自忍,亦作“技痒”)。~俩(liāng )。  2. 古代称以歌舞为业的女子。 | ◎ 〔~~〕奔走的样子,如“鹿斯之奔,惟足~~”。

【等】1. 古代指顿齐竹简(书)。  2. 数量、程度相同,或地位一般高:相~。平~。~于。~同。~值。~量齐观。  3. 表示数量或程度的级别:~级。~次。~第。~而下之。  4. 特指台阶的级。  5. 种,类:这~事。  6. 表示同一辈份的多数人:我~。尔~。  7. 表示列举未尽,或用于列举煞尾:北京、上海~地。  8. 候,待:~候。~待。  9. 待到:~我写完。  10. 同“戥”。

【卜祝】专管占卜、祭祀的人。《文选·司马迁<报任少卿书>》:“僕之先非有剖符丹书之功,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閒,固主上所戏弄,倡优所畜,流俗之所轻也。”张铣注:“迁父为太史,掌知天文律历卜筮祠祝之事。”南朝梁任昉《为萧扬州荐士表》:“犹惧隐鳞卜祝,藏器屠保。物色关下,委裘河上。”田北湖《论文章源流》:“自天下不官,文书专司於卜祝,取天下之私著,审辨而淘汰之。”

【均】1. 平,匀,引申为调和:~衡。势~力敌。平~。  2. 皆,都,老少~安。  3. 中国汉代计量单位,一均等于二千五百石。  4. 古同“韵”,和谐的声音。  5. 〔~钟〕古代乐器。  6. 古同“钧”,造瓦器的转轮。

【倡】1. 发动,首先提出:~言,~始。~议。~导。提~。首~(首先提倡)。  2. 古同“唱”,唱和(hè)。 | 1. 古代称唱戏的人:~优。  2. 古同“娼”,妓女。 典

【伶】1. 〔~仃〕孤独。  2. 〔~俐〕聪明;灵活。  3. 〔~俜〕孤独的样子。  4. 旧时称以演戏为职业的人:优~。名~。~官(古代乐官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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