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非居正外释义


【奇】1. 特殊的,稀罕,不常见的:~闻。~迹。~志。~观。~妙。~巧。~耻大辱。  2. 出人意料的,令人不测的:~兵。~计。~袭。出~制胜。  3. 惊异,引以为奇:~怪。惊~。不足为~。 | 1. 数目不成双的,与“偶”相对:~数(不能被二整除的数,如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等,正的奇数亦称“单数”)。  2. 零数:~零(不满整数的数)。~羡(赢余,积存的财物)。有~(如“八分~~”即八分多一点)。

【非】1. 不,不是:~凡。~法。~分(fèn )。~礼。~但。~同小可。啼笑皆~。  2. 不对,过失:痛改前~。文过饰~。习~成是(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,反认为是对的)。  3. 与“不”呼应,表示必须(有时后面没有“不”字):我~看这本书。  4. 责怪,反对:~难(nàn )。~议。无可厚~。  5. 指“阿非利加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。简称“非洲”):东~。西~。

【居正】循正道。《公羊传·隐公三年》:“君子大居正,宋之祸,宣公为之也。”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杂文》:“虽始之以淫侈,而终之以居正。”唐李德裕《授狄兼谟兼益王傅制》:“﹝兼謨﹞歷职有声,居正无挠,举其素行,擢在首僚。”明方孝孺《娱静楼记》:“谋畧事功者流而为诈,居正蹈义者不良於为。”王国维《观堂集林·殷周制度论》:“摄政者,所以济变也。立成王者,所以居正也。”2.谓帝王登位。《艺文类聚》卷十三引晋刘琨《劝进表》:“诚宜遗小礼,存大务,援据图録,居正宸极。”

【外】1. 与“内”、“里”相对:~边。~因。里应(yìng )~合。~行(háng )。  2. 不是自己这方面的:~国。~路(同“外地”)。~族。~省。~星人。  3. 指“外国”:~域。~宾。~商。  4. 称母亲、姐妹或女儿方面的亲戚:~公。~婆。~甥。  5. 称岳父母:~父。~姑(岳母)。  6. 称丈夫:~子(亦指非婚生之子)。  7. 关系疏远的:~人。  8. 对正式的而言,指非正式的:~号(绰号)。~史(指正史以外的野史、杂史和以叙述人物为主的旧小说)。~传(zhuàn )。  9. 传统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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