眷眷不余弃释义


【眷眷】亦作“睠睠”。1.依恋反顾貌。《诗·小雅·小明》:“念彼共人,睠睠怀顾。”晋陶潜《杂诗》之三:“眷眷往昔时,忆此断人肠。”宋陆游《临江仙·离果州作》词:“论心空眷眷,分袂却匆匆。”鲁迅《南腔北调集·为了忘却的记念》:“我知道这失明的母亲的眷眷的心,柔石的拳拳的心。”2.意志专一貌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吴主传》:“是以眷眷,勤求俊杰。”《北史·成淹传》:“夫为王者不拘小节,岂得眷眷守尾生之信!”明唐顺之《答俞教谕书》:“僕於科甲人才固未尝专有眷眷搜罗之心。”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余】1. 我:“~将老”。  2. 剩下来的,多出来的:剩~。~粮。~兴。~悸。~孽。节~。~生。~荫(指前人的遗泽,遗留的庇荫)。~勇可贾(gǔ)(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)。  3. 十、百、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:十~人。  4. 后:“劳动之~,欢歌笑语。”  5. 农历四月的别称。  6. 姓。

【弃】◎ 舍去,扔掉:抛~。遗~。~权。~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~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~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~置不顾。~瑕录用。 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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