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捐佩】见“捐佩”。亦作“捐珮”。抛弃玉佩。语本《楚辞·九歌·湘君》:“捐余玦兮江中,遗余佩兮醴浦。”南朝宋颜延之《祭屈原文》:“访怀沙之渊,得捐珮之浦。”唐柳宗元《同刘二十八院长述旧言怀感时书事寄张员外》诗:“共思捐珮处,千骑拥青緺。”宋蒋捷《贺新郎·弹琵琶者》词:“捐佩洲前裙步步,渺无边、一片相思苦。”参见“捐玦”。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芳洲】芳草丛生的小洲。《楚辞·九歌·湘君》:“采芳洲兮杜若,将以遗兮下女。”王逸注:“芳洲,香草藂生水中之处。”唐郑愔《采莲曲》:“不觉芳洲暮,菱歌处处闻。”清王夫之《春尽》诗之二:“杂甸与芳洲,当时不可留。”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