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绝】1. 断:~种。~缘。~嗣。~情。~迹。断~。杜~。灭~。空前~后。 2. 尽,穷尽:~命。~望。~境。~棋。气~。 3. 极,极端的:~妙。~密。~壁。~无仅有。 4. 独特的,少有的,没有人能赶上的:~色。~技。~伦。~唱。~代。 5. 一定的,肯定的:~对。~然。 6. 越过:“假舟楫者,非能水也,而~江河。” 7. 旧体诗的一种体裁:~句。五~。 典
【怜】1. 哀怜:~悯。~恤。可~。同病相~。 2. 爱:~才(爱惜人才)。~念。~爱。爱~。~香惜玉(因香、玉可供玩赏,使人起怜爱之心,特指对女子的爱惜)。顾影自~。
【法曹】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:“法曹主邮驛科程事。”2.古代司法官署。亦指掌司法的官吏。《梁书·谢朏传》:“﹝谢朏﹞起家抚军法曹行参军,迁太子舍人,以父忧去职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四下》:“法曹司法参军事,掌鞠狱丽法、督盗贼、知赃贿没入。”宋高承《事物纪原·抚字长民·法曹》:“汉公府掾史有贼曹掾,主刑法曹之任也。歷代皆有,或为法曹。隋以后与功曹同。”《再生缘》第二六回:“你如感念宽饶德,到后来,须要公言在法曹。”
【三尺】◎三尺sānchǐ(1)[sword]∶指剑,剑约长三尺,故以“三尺”为剑的代称(2)[lawsandstatuteswrittenonthree-footbamboostrips]∶指法律。古时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法律为“三尺法”,简称“三尺”臧使者枉用三尺,以仇一言之憾。——明·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【啄】◎ 鸟类用嘴叩击并夹住东西:~食。~木鸟。鸡~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