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继尊君家有法释义


【郡】◎ 古代行政区域,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,从秦代起比县大:~县。秦分天下为三十六~。

【继】◎ 连续,接着:~续。~任。~承。~武(足迹前后相接,喻后人接续前人的事业)。~往开来。前仆后~。

【尊】1. 地位或辈分高:~长(zhǎng )。~卑。~贵。~严。  2. 敬重:~敬。自~。~重。  3. 敬辞,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事物:~府。令~。~姓。~驾。  4. 量词:一~佛像。  5. 古同“撙”。

【君家】1.敬词。犹贵府,您家。《玉台新咏·古诗<为焦仲卿妻作>》:“非为织作迟,君家妇难为。”《南史·颜延之传》:“﹝颜延之﹞答曰:‘身非三公之公,又非田舍之公,又非君家阿公,何以见呼为公?’”唐韩愈《醉赠张秘书》诗:“今日到君家,呼酒持劝君。”2.敬称对方。犹您。《续资治通鉴·宋宁宗嘉泰三年》:“我与君家是白翎雀,他人鸿雁耳!”明高明《琵琶记·官媒议婚》:“秦楼此日招凤侣,遣妾每特来执伐,望君家殷勤肯首,早谐结髮。”清吴骞《扶风传信录》:“都道君家一可人,亦随儕侣问来因。”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 3. 仿效:效~。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 6. 道家佛家的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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