刻木省定长悲辛释义


【刻木】质器物上雕刻。汉王充《论衡·自然》:“宋人或刻木为楮叶者,三年乃成。”2.指文字创制前在木板上刻划图形、符号记事。《新五代史·四夷附录一》:“汉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,作文字数千,以代刻木之约。”3.谓将木雕成人像。晋干宝《搜神记佚文》:“丁兰,河内野王人。年十五,丧母。乃刻木作母事之,供养如生。”4.狱吏的代称。宋范仲淹《和葛閎寺丞接花歌》:“中途得罪情多故,刻木在前何敢诉。”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词林·王师竹宫庶》:“因思蒲坂、江陵二老,俱一时高才巨公,何至为一刻木而修怨於吉士三十人。”参见“刻木为吏”。

【省】1. 地方行政区域:~份。~会。  2. 节约,不费:~钱。~事。~吃俭用。  3. 简易,减免:~略。~称。~写。  4. 中国古官署名:中书~(a.魏晋开始设置,总管国家政务,历代有所沿革,唐初设“中书、尚书、门下”三省共管政事;b.元代“中书省”兼管“尚书省”的职权,权更重,成为中央最高的官署,称地方最高行政官署为“行中书省”,简称“省”,是现在“省”的来历)。尚书~。门下~。秘书~。  5. 古代称王宫禁地:~中。~闼(禁中)。 | 1. 检查:反~(检查自己)。~察(考察)。吾日三~吾身。  2

【定】1. 不动的,不变的:~额。~价。~律。~论。~期。~型。~义。~都(dū)。~稿。~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~。规~。鉴~。  2. 使不变动:~案。~罪。决~。确~。  3. 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~。  4. 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~。  5. 确凿,必然的:必~。镇~。  6. 预先约妥:~计。~情。~货。~做。  7. 姓。

【长】1. 两端的距离:~度。  2. 长度大,与“短”相对,指空间,亦指时间:~短。~空。~短句(词的别名)。~夜(a.漫长的黑夜;b.喻黑暗的日子)。~风破浪(喻志趣远大)。~歌代哭(以歌代哭)。  3. 优点,专精的技能:特~。专~。各有所~。  4. 对某事做得特别好:他~于写作。 | 1. 生长,成长:~疮。  2. 增加:~知识。  3. 排行第一的:~子。~兄。~孙。  4. 辈分高或年纪大:~辈。~者。家~。  5. 领导人;负责人:部~。校~。

【悲】1. 伤心,哀痛:~哀。~伤。~怆。~痛。~切。~惨。~凉。~愤。~凄。~恸。~吟。~壮。~观。~剧。乐极生~。  2. 怜悯:~天悯人。

【辛】1. 辣:~辣。五~。  2. 劳苦,艰难:~苦。~劳。  3. 悲伤:~酸。  4. 天干的第八位,用于作顺序第八的代称:~亥革命。  5. 姓。 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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