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条尽晓三千罪释义


【科条】;法律条文。《战国策·秦策一》:“科条既备,民多伪态。”三国魏曹植《文帝诔》:“恢拓规矩,克绍前人。科条品制,褒贬以因。”《旧唐书·代宗纪》:“设令廉耻守分,以奉科条,犹有禄廩之烦,役使之弊,而况贪猾纵欲,而动踰典章,作威以虐下,厚敛以润己者乎!”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商战》:“由国家明定科条:凡有能讲求商务,独出心裁者,准其领照自做。”2.条例;章程。汉陈琳《檄吴将校部曲文》:“故令往购募爵赏,科条如左。”宋范成大《围田叹》诗之四:“臺家水利有科条,膏润千年废一朝。”清刘大櫆《乞里人共建义仓引》:“惟散财薄

【尽】1. 完毕:用~。说不~。取之不~。  2. 达到极端:~头。山穷水~。~情。自~(自杀)。  3. 全部用出,竭力做到:~心。~力。~瘁。~职。~忠。~责。人~其才。物~其用。  4. 都,全:~然。~是白的。~收眼底。~释前嫌。 | 1. 极,最:~底下。  2.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:~量(liàng )。~管。

【晓】1. 天明:~市。拂~。破~。报~。  2. 知道,懂得:~畅。~得。分~。  3. 使人知道清楚:~示。~谕。

【三千】1.《书·吕刑》:“墨罚之属千,劓罚之属千,剕罚之属五百,宫罚之属三百,大辟之罚二百。五刑之属三千。”后因以“三千”指古代所有的刑罚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陈群传》:“夫三千之属,虽未可悉復,若斯数者,时之所患,宜先施用。”《晋书·谢尚传》:“夫无后之罪,三千所不过。”《南史·孔琳之传》:“若三千行於叔世,必有踊贵之尤,此五帝不相循法,肉刑不可悉復者也。”2.泛言数目之多。三国魏陈琳《饮马长城窟行》:“长城何连连,连连三千里。”唐李白《秋浦歌》之十五:“白髮三千丈,缘愁似箇长。”3.指三千大千世界。南朝宋谢灵运

【罪】1. 犯法的行为:犯~。~人。认~。有~。~恶。~名。~魁。~行。~证。~责。~孽(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)。~不容诛。  2. 过失,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:功~。~愆。~尤(“尤”,过失,罪过)。归~于人。  3. 刑罚:判~。畏~。待~。请~。  4. 苦难,痛苦:受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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